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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古民居林家厝火灾引发的思考(组图)
作者:陆剑于 李艺 编辑: 审核:陆剑于 李艺 日期:2006-09-03 浏览次数: 分享到:

  ▲林家厝在一把大火中化为灰烬。陆剑于摄



  ▲曾经的林家厝令人神往。(资料照片)

  踩在林家厝大屋火后的瓦砾上,“喀嚓、喀嚓”的声响,是一种伤痛的凄鸣。大屋已经化为灰烬,这声音,是大屋未曾远去的灵魂,向来此瞻仰的人倾诉着它的不幸。

  6月22日晚,泰顺县三魁镇下武村的一座古宅——林家厝,被一场大火焚毁。我们于近日来到这里时,火灾的现场还来不及清理,一片狼藉,满目疮痍。

  关于“厝”,有“厝火积薪”这个成语,意思是把火放在干柴的下面,比喻潜伏着极大的危险。想不到,这个成语在林家厝应验了。

  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

  事发当晚7时50分左右,村里停电。西侧厢房的一户人家,去邻居家串门时,忘记了吹灭蜡烛,由此引发这场大火。仅仅几分钟后,大火便迅速蔓延开来,由于大屋内没有消防设施,人们只能拨打119,等消防队从县城赶到火灾现场时,干柴烈火已经无法控制。村干部向我们介绍,当时村里组织了抢救,但靠着脸盆、水桶的杯水车薪,根本无济于事。村民百般无奈,只能眼睁睁看着大火渐渐吞噬古宅。

  据事后的测量,大火烧毁了下堂厝及周边建筑,过火面积约5000平方米。

  大屋为何不是文保单位

  我们去采访林家厝时,镇里的干部非常强调一点:林家厝不是文保单位。但他们没有说清楚,林家厝为什么不能成为文保单位?

  林家厝的始主人是林谷芳,乾隆年间,他携全族160余人定居三魁镇布袋丘村。由于人口众多,林谷芳兴建了林家厝,至今已有200多年历史,最兴旺时,大屋内共居住两百多人。林家在这座庞大的祖屋里繁衍了十一代人,林家厝也几经扩建,拥有了上堂厝、下堂厝为主体,包括副楼、书斋和林家祠堂在内的系列建筑。在泰顺乡土作者陈圣格所著的《行走泰顺》一书中,林家厝被誉为“古代泰顺耕种文化的一个缩影”。

  据泰顺文博馆副馆长薛一泉介绍,在泰顺,像林家厝这样的大型古宅已经不多,扳着手指算来,不过四、五座,像胡家大院、董家大院、圆洲古村落等。根据林家厝的建筑体量、建筑风格、传承历史和文化内涵来看,申请文保单位的基本条件早就具备,但是,为什么林家厝至今没有入围而得到有效保护呢?据悉,造成这个结果的最大原因,是林家厝周边的建筑,影响了林家厝的申报。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林家厝古屋的外围,拥堵着一座座新建的民宅,它们高出林家厝并因此形成了一种“包围”之势。文保部门在综合考虑后,在有限的名额内,只能“择优录取”,林家厝失去了机会。

  “但如果能完整保存下来,在以后的文保名单中,应该有林家厝。”村民、特别是林家后代,对此深信不疑。

  莫让传承在我们手中止步

  泰顺于明朝景泰3年(1452年)建县后,至今留存着大量的明清时期的建筑,这是该县除古廊桥之外的又一古老传承。但其中多数建筑的体量并不大,不能成为地域建筑的代表作品去影响后人。在这样的背景下,能够担负起“泰顺古建筑风貌”重任的,只有林家厝等一批各具特色的古宅大屋。

  但是,所有这些古民居建筑,无一例外都采用了木质结构,古屋除了岁月的侵蚀,最大风险就是在大火中化为灰烬。在林家厝之前,就有过不少类似的例子。在列入文保单位后,避免劫难的保险系数会大些,像一批省级、市级的文保单位,基本上在一定经费的资助下,有专人负责管理,居住其中的百姓被转移出去后,都适当配置消防设备。

  泰顺作为相对贫困地区,财政对古建筑的支持力度,取决于古建筑本身的存在价值,而这种价值认同,又取决于它是否属于文保单位。但要成为文保单位,则需要财政的支持,解决好百姓居住等许多问题,这样一来,保护与申报,就成为了一对矛盾。

  林家厝的不幸,折射了很多古建筑的不幸。我们对于它们的存在,总是有着许多的期待,但却又不知道究竟该由谁来担当这份责任。(记者 陆剑于 李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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