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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泰顺廊桥保护条例》审议通过实施
作者:大笨钟 编辑: 审核:大笨钟 日期:2021-04-07 浏览次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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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温州市泰顺廊桥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将于2021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20年初,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将《条例》列入2020年度立法计划,泰顺县及时成立县廊桥保护立法调研领导小组,在县司法局设立工作专班。为提升廊桥立法质量,委托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团队开展《条例》立法基础研究及论证。领导小组在调查研究及立法评估的基础上,于2020年3月起草完成《温州市泰顺廊桥保护条例》(草稿送审稿)并报市政府,期间经过多次调研、征求意见、召开研讨会,相关部门反复修改形成审议稿,最终于2020年7月经温州市人民政府第六十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12月经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

该《条例》共二十三条,主要规定了适用范围、管理机制、规划保护、整体保护、修缮传承、违法处罚等内容。《条例》是全国首个廊桥保护专项立法,条例的通过实施意味着泰顺廊桥及其木拱桥传统营造技艺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有法可依。

【来源:浙江省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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