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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讲坛] 申遗“大手笔”与赚钱“紧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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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6 13:19: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申遗“大手笔”与赚钱“紧箍咒”
2009/08/26 北青网  北京青年报  尹卫国(江苏 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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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五台山申遗成功一年多,旅游收入不升反降,2008年旅游进账14亿,比2006年减少2亿元。贵州荔波和云南石林、重庆武隆捆绑成功申报“中国南方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后,名不见经传的小县荔波为此背上2亿多元高额债务,未来10年还须投入6.3亿用于遗产地保护。(综合8月24日《中国经济周刊》、《人民日报》报道)

这种“亏损”结局,大概是申遗者始料未及的。申遗“大手笔”并非虚言。五台山为了申遗,直接投入资金以及大拆大搬造成的经济损失不少于20亿。而对每年财政收入仅有2.86亿元的小县荔波来说,为申遗投入四五亿,无疑是“大放血”。据统计,目前全国约有200个申遗项目,其中100个进入预备申遗清单,按照联合国一个国家一年只准申报一个项目的规定,还要含辛茹苦奋斗百年以上。

申遗到底值不值?如果真心为保护遗产申遗,根据财力适当花钱,当然值得;如果为了利用世遗招牌赚大钱或捞取“文化政绩”而不惜血本申遗,最后搞得债台高筑、劳民伤财,显然不值。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设立世界遗产名录,目的就是为保护濒危遗产,旅游只是附带功能。为此,联合国对世遗赚钱早有“紧箍咒”,规定遗产地禁止商业化,不准搞过度旅游开发,否则黄牌警告,直至取消世遗称号。

然而功利性申遗冲动仍然炙手可热,如实际最大接待能力只有每天3000人次的荔波县,正在计划用旅游收入弥补财政“窟窿”,2009年将每天接待6500多人次。这不能不令人担心。

可见,我们必须处理好申遗与旅游的关系,“世遗”不是提款机,功利性申遗必须摒弃,过度开发遗产地旅游业,无异于饮鸩止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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