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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大笨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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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为护卫家园、保卫廊桥被人用铁棍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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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发表于 2004-7-12 20:45:02 | 只看该作者

我们遵守法律,但是我们有保持质疑的权力

<>在人类文明达到可以瞬间毁灭全部文明时,我们发现:政府,军队,国家机构,等等,几乎拥有无边无界的权力,这个权力得不到有效约束,而文明在提供毁灭力量的同时,也源源不断的贡献辉煌的思想硕果:那就是权利意识的觉醒,分权架构的设计,和民主宪政的实践。而对民主宪政最经济也最具操作性的实践,就是保持质疑。好的思想,法律和政策从来不害怕质疑,坏的却恰恰相反。
</P>
82#
发表于 2004-7-12 20:52:25 | 只看该作者

我们遵守法律,但是我们有保持质疑的权力

<>既然是质疑,那么一般都由底层发出,质疑本身往往七嘴八舌,不会很专业,很公允,很有学问,甚至容易滑向胡搅蛮缠。不过瑕不掩瑜,它反应的是真实的民情和民生,它的价值不在于森严的思辩,而在于对毁灭力量的制衡。它出自底层,但是惠及各个阶层,有效的质疑博弈来的公正,将保护一个社会的全部成员,包括新交法的立法者和执法者,须知:位高权重不是铁板一块,在法律不容质疑不容分辩的时代里,一个国家的全部道义和法律,甚至保护不了她的子民!</P>
83#
发表于 2004-7-12 20:53:37 |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这就是合法与不合法的区别,难道合法的真的合法不合法的真的不合法吗?我国近代历史告诉我们,需要质疑(比如文革时期关牛棚,在当时也是合法的),质疑某些合法事物,也质疑某些不合法事物,质疑法律!因为法律本身不能挑战的刚性,需要在质疑中,达致相对完美和实质公正。</P><>(一次传不上,分了三次)</P>
84#
发表于 2004-7-12 21:15:38 | 只看该作者
<>童话说的话很有道理,就是要保持置疑的嘛。</P><>无论是谁说的,谁做的,我们都可以有自己的不同意见,也应该可以发表自己的不同意见。</P><>人无完人啊,每个人都会犯错,但是也不能因为某人犯了错,就全盘否定了这个人啊!政府也是人治的政府,不可能都不犯错,也不能因为政府在某些时候犯了错,就全盘否定了政府的功绩啊!</P><P>对于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的说法,或做法,我是不敢苟同的!</P>
85#
 楼主| 发表于 2004-7-13 10:20:06 | 只看该作者
<>的确,从三条桥村民被捕事件乃至整个村民保卫三条桥的始末来看,整个事情反映出的并不是警察部门的问题,这个问题对一直关注村民、一直关注三条桥和一直关注廊桥网的朋友都是非常清楚的,事情反映出的是文物文化遗产的保护被漠视,次之是农民的利益被漠视。</P><>待续</P>
86#
发表于 2004-7-13 21:23:02 | 只看该作者
<>水晶心可以说自己的意见,没必要话里带刺儿。</P>
<>我说过我只喜欢逛水,可是不会到这里来灌,因为这里有点单调。如果有水晶心,有铁拐翁,我就喜欢到这里来灌了,哈哈。</P>
<>说到警察,马克吐翁说,国会里的议员是狗娘养的,但事后他被迫道歉说,国会里有些议员不是狗娘养的。</P>
<P>呵,这只是表述上的问题。说警察好警察坏都是人嘴巴里出来的,你如果想抓辫子,那只好采取马克吐翁的方式。不过,公道自在人心,好警察人们也会记得,坏警察也会记得。</P>
<P>话还是说远了,三条桥的事,警察也不是什么大的角色,不要老围在警察身上打转。</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7-13 21:24:54编辑过]

87#
发表于 2004-7-13 21:38:19 | 只看该作者
<>水晶心说:人无完人啊,每个人都会犯错,但是也不能因为某人犯了错,就全盘否定了这个人啊!政府也是人治的政府,不可能都不犯错,也不能因为政府在某些时候犯了错,就全盘否定了政府的功绩啊!</P><>对于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的说法,或做法,我是不敢苟同的!</P><>对这段话,我是有些不同的意见的。人无完人,的确是。但我们在这里是就事论事,不是论人。评价一个人如果就是用这样的方式来评价,我们只是自己掉价---也太显自己的浅溥了。</P><P>不过对于政府是人治的政府,水晶心就有点不关心党的政策了。七一行政法就正式实施了,法治政府连宪法都写进去了,我们再以人治的政府来作为政府的借口,未免有点太让人失望了吧。从长远来看,人治的东东终究是不得人心的。</P><P>政府的功绩是什么呢?如何评定所谓的功绩?这里面还是一个原则性的问题。何谓政府呢,看看西方的政治理论,都会明白,政府大不了就是自家养着的一只牛(本来我是想说狗的,嘻,怕被人砍了~~~~~~~~~),给他草吃,把他养得肥肥的,最主要的目的还是让他干活,可不是让他拱倒俺家的小泥屋。公共权力是要受到各种条件的制约的,不是一个人说了就算了,也不是一个高高在上的政府招摇着点招数就能万事OK的。</P><P>所以,让一个政府招摇自己的功绩是危险的,即使他真的有天大的功绩,但做为纳税人来说,我们有权对他说,做得还不够好,下次你要做的更好!</P><P>这是我的想法,也许有点理想主义,但我相信,历史总是向着理想方向发展的。</P><P>又脱离话题了,不好意思 !</P>
88#
发表于 2004-7-13 21:41:53 | 只看该作者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苦衷的。</P><>表面上,对于三条桥的保护事件,我们是知道的,不过大多数人也只是从廊桥网上知道的,多是当事人以外的人。只有当事人对整个事件是最清楚的!</P><>以讹传讹的事情也不是今天才有,相声里还有著名相声演员--马季下蛋,从下鸡蛋最后变成了下恐龙蛋的说法呢。不是我们不能明辨是非,只是是非对错在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情况下,在各方的添油加醋之下,在同情弱者的普遍心态之下,所谓的真相究竟如何,我们实在也无从得知。</P><P>水晶心是通过好朋友的介绍才刚刚知道这个网站的,对这个网站有着很高的期望值,所以看见这篇文章,才会大失所望,才会出现一些过激的话语,请大家谅解!</P><P>还是希望廊桥网在朋友们的支持下,越办越好:)</P>
89#
发表于 2004-7-13 22:04:18 | 只看该作者
<>说得悲哀一点,就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已了,呵。我们都是社会的人,都会理解这样的事。</P><>江湖首先就承认那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恰恰是和法制社会相悖逆的。法制社会和江湖的游戏规则是不一样的。当然,一个人也许会活在法制社会里,同时也活在江湖里,因为人太复杂,但是,你不要在江湖里说法制社会里的种种好处,在法制社会里鼓吹江湖的自由。这样很虚,很假。当一个头头嘴上说,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但在人眼里看到的都是江湖那一套,他就是放屁了。</P><>三条桥的事,你按法制的游戏规则办事也好,按江湖的游戏规则办事也好,都可以拿出来放在阳光下去说,但你不能明明按照江湖的规则办了事,却硬说自己是法制的典范。这样的人在江湖里也不会是一个好的汉子!</P><P>我们只是感到悲哀罢了,前面的网友说要去搞抗议,我想也是说说罢了,江湖的规则还是摆着的。我们也只是有点同感而已,兔死狐悲,不希望自己的权利受到别人的侵害。不希望苦心经营的廊桥成了别人随便就可以踩几脚的狗屎。</P><P>还是希望有更多的人来关注三条桥,包括我们的“敌人”。</P>
90#
发表于 2004-7-14 18:59:49 | 只看该作者
我平常也经常上来看看,发现这上面的观点基本上都是一致的!这次尽然发现也有不同意见者了!我个人认为能听到不同的声音是一大进步!![em01][em01][em01]
91#
发表于 2004-7-14 19:16:21 | 只看该作者
<>关注廊桥是应该的,保护廊桥也是应该的,但是到廊桥网胡乱抨击一些不明就里的东西就让人有些反感了。说我们是法治的政府也好,人治的政府也好,归根究底难道不是人治的吗?法照样也是人制定的,并且是由人去执行,去规范的,本质来说不是人治的吗?!</P><>爱廊桥网,不代表要异口同声,不代表禁止发表不同的声音,一家人还难免有争执,牙齿还免不得咬到嘴唇呢。</P><>要成长就要经历挫折,在廊桥网里能够有不同的声音,我们还是应该要欢迎的不是吗?不然这里就太枯燥无味了。</P>[em01]
92#
发表于 2004-7-14 20:28:44 | 只看该作者
<>保护廊桥的声音,我能得出的,目前也就是这几种,一种是先开发后保护,一种是边开发边保护,一种是只保护不开发。</P><>我是倾向于第二者的,第一种开发完了,廊桥也就完了,第三种太封闭,最后也是完蛋。只有第二种才是可选的,但第二种会引来的麻烦是,在开发和保护之间不可能做到百分之百的平衡,有时候开发就在破坏一些原有的东西,所以一不能急功近利,二不能求实务全。但其中不管开发也好,保护也好,其主体还是要政府,只有政府才能调动各种资源。所以,我希望政府能够听取更多的意见,而不要一味地为了政绩和经济利益来做事。</P><>至于“不同的声音”,我是双手支持的,我也一再申明如果这里没有“不同的声音”,我也不会到这里来灌水,嘿嘿,但话说回来,到目前为止,这“不同的声音”还没有一贴是针对如何保护廊桥的不同意见,而都是为某些人辩护或者是针对这个坛子没有不同的声音的这个问题。</P><P>如果说开发那个水电站能够让三条桥更好地生存下去,这样的观点是让人兴奋的,只要你说出足够的理由。</P><P>还有,水晶心,对于人治和法治的问题,我觉得不能因为“归根到底还是人制定规则和执行规则”就把所有的政府都定为人治,如果这么说,人还不是动物,那干脆就是“动物治”了。法治也不是绝对的,只不过把社会里的各种利益团体放到一个相对平等的地位上,共同按照一个游戏规则来分配各种利益。而“人治”最大的特点是权力的不平衡导致利益的不平衡。</P><P>不过这个问题和三条桥的关系不大,没必要深谈。</P><P>不求天长地久,但求共同灌水!不要嫌我罗嗦啊!</P>[em01][em01]
93#
发表于 2004-7-14 22:49:10 | 只看该作者
<>只要是对廊桥有利的泰顺的人民会永远感谢你</P><>如果说对危及廊桥的泰顺人民会过十年或是几十年后都会想着你</P><>可能是现代化的“和坤”太多了泰顺的廊桥要开发要很漫长很漫长...................................................................................................................................................................................</P>
94#
发表于 2004-7-14 23:28:47 | 只看该作者
<>[em01][em01][em01]诸位好久不见了,   这里很热闹嘛!是该聊聊了,这样感觉痛快些!</P><>      曾经觉得自己是泰顺人很自卑,如今我感到骄傲,因为我们有美丽的廊桥,廊桥将我们闻名于世,走向世界。可是现在我觉得做为泰顺人非常悲哀,为何我们的“环境”这么脏这么丑。还说什么生态县,盲目的开发小水电导致溪流干枯,许多溪虾、溪鱼、溪蛳都消失了,许多美丽的瀑布变成了悬崖;让人美的心痛的仙居桥竟然被抬高重建,最古老、环境最幽美的廊桥之母三条桥溪水面临干枯,泗溪桥洪水期面临淹没的威胁,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乌岩岭的溪流都一样破坏。唉!.......?还有一片片山林烧毁,导致许多动物远走高飞,尤其是鸟类,前几年我们还可以看到些白鹭,现在连麻雀都少了,是人多了吗?不!今年春温州电视台曾经报道过江心屿飞来一群白鹭;前几天本人在温州十二中操场看到一大片成群结队的麻雀在玩耍。当时我的脑子一晃这种情景小时候在泰顺人民广场见到过,如今怎么在人口密集的市区出现呢,为什么?!难道我们不觉的惭愧,难道我们不觉的悲哀。众所周知招商引资本来是好事,可是目前对我县来讲太不现实了,哪个有实力的企业那么笨会投资在交通不便的山区!结果呢只有垃圾企业和想逃避监督的个体才喜欢到泰顺来。不是吗,奶粉事件就让泰顺又一次“闻名于世”。有些人说这些是外地人投资,不是我们泰顺的错!啊哈,中央电视台会这么报道吗!招商的是你泰顺,生产地在你泰顺,收留他们的是你泰顺,难道这不是泰顺的错?!假如你不招他们,他们也许就无法生产,也就不会坑害人了。
       该清醒了吧!也该愤怒呐喊了吧!不该再沉默了!
       再沉默就更加让人看不起。不是吗,在多次大会上有人公然批评我们说“泰顺的干部、领导水平太差,像它这样浙大毕业的太少。”看看吧,不知当时泰顺的干部你们是怎么想,难道就这么一笑而过,难道就这么孬种,难道就这么无能。难怪人家在这里耍你们像耍猴一样,难怪泰顺这么黑暗,这么落后。也难怪泰顺人水平“差”?!呜乎哀哉!泰顺的发展还是要靠我们泰顺人,诸位我们不该自相残杀,我们要团结、奋斗。虽然山高皇帝远,但我们始终要相信党中央总有一天会看到这里的一切。
       诸位都是正义之士,为了泰顺、为了子孙后代、为了祖国受了点误解和委屈算什么。
      铁拐翁也不必那么斤斤计较,看的出你也是个正直人。其实你并不了解三条桥事件,我老家在洋溪,我想我了解的比较多吧。很多事不是你知道的那么简单,你了解只是村民被抓后的一些表面情况吧。
      你说的之一:<EM>据我所知,几位村民绝对没有遭受殴打等刑讯*供.再说,也没有必要避供,现在讲的是证据,当事人自己认不认已经不重要了.
</EM>      铁拐,据我的一位亲戚(当事人)讲他当时无缘无故被关在一起的人打,打后又用水浇,至今都很害怕也不敢多想多说,我想这事你并不知道吧。当然这不是什么刑讯避供,但我想你可以想象得出是谁安排的。另外据另一位亲戚讲,富家垟村的书记到你们那保人,你们那边有人不允许。说是上面决定,等村民签了协议同意业主在他们的山地建水库后才放人。开始村民们不肯,他们只有一线希望,只有山地是他们合法依据,利用它才能保护三条桥。去年业主曾经出高价叫他们出让,村民说出一百万都不要,他们要保桥。可是这次历经一个月拘留,村民怕了,他们知道一个道理“民跟官斗,有理怎么也说不清”最终签了协议才放出8人。但是至今还有一人未放,我想这位定是“共产党员”,不知铁拐是否了解这位英雄,据说如果保住三条桥他说坐牢三年也值。啊!可怜的村民,值得泰顺人为你骄傲。</P><>      之二:<EM>但是你举的例子和我们讨论的这件事有相当大的差异的,具有不可比性。首先,水电站是合法建造的,通过相关部门批准的。(你不会连这个也置疑吧?)</EM></P><P>      铁拐这个我就置疑了,据我了解至今为止林业部门不敢肯定山林是那一方的,只是业主押了几万元钱,然后通过这次事件威胁村民签协约,让村民出让山林。在山林纠纷未妥协处理的情况下叫合法建设吗?整个工程审批程序颠倒,在土地许可证未到手就开始建半年多之久。去年被浙江台、温州台曝光后,县委县政府要他停工,结果呢他上头水坝停,下头电站继续建。还来了个诬陷记者受贿,村民行贿。接着又到县府游说村民是为了钱,自己已经投资几百万了,如果不给建就自杀等等闹剧。你看,他们可是“神通广大”。唉!我们的一些官爷也真好“骗”。听说去年底请了文物和水利专家来评定该不该建,结果该不该建变成怎么去建。说什么留个洞口放水给三条桥,哈哈,真是笑话。要是我才不会那么笨,投资几百万的水库是蓄“油”用,我还真的将“油”分给三条桥?!即时分的话,也只是“撒泡尿”吧,对那么宽阔的溪流有用吗?三条桥不是一样断流干枯。唉!越讲越失望,泰顺真是“太顺”了。铁拐你知道这些吗?我希望你去证实一下,不过要碰壁的哦,还会招人批甚至..........你怕吗?
       </P><P>       涩鸟你说的很对<EM>让一个政府招摇自己的功绩是危险的,即使他真的有天大的功绩,但做为纳税人来说,我们有权对他说,做得还不够好,下次你要做的更好!
</EM>       现在许多官爷就关心自己的功绩,只看眼前利益,不顾将来,不顾子孙后代。所以导致泰顺的生态、前途面临危机。什么三个代表思想对他们来讲只是作个样子罢了。我真的希望这些人能清醒,能为泰顺做些贡献。
</P>
95#
 楼主| 发表于 2004-7-15 00:35:45 | 只看该作者
<>有时候是真的,沉默到极点必定要爆发的,王子你一定沉默了很久忍受了很久了吧,还好,终于爆发了!声音之剧烈出乎我的意料!我想你一定在廊桥网潜了很久了,从一开始到现在,还真不容易,我得感谢你!</P>
96#
发表于 2004-7-15 20:32:30 | 只看该作者
<FONT size=3>现在只有看大家是否有好一点的见意如何开发廊桥</FONT>[em01]
97#
发表于 2004-7-16 22:10:28 | 只看该作者
<>只要是对的,我们都会去拥护。</P><>站在文物的角度,只能先保护后开发,如果先开户后保护那也就失去了保护的意义。</P><>要摘花,被小草绊住时,忽而发现花现在那儿已经是很好看,摘下来又不会更漂亮,何必一定要摘下来拿在手中?</P>
98#
发表于 2004-7-18 12:33:48 | 只看该作者
<B>仁者,食禄而已,不与人争利。上无贪欲之求,下无奢淫之人,贫富不能相悬,则天下安乐!</B><B><p></p></B><><B> <p></p></B></P>
99#
 楼主| 发表于 2004-7-18 13:37:40 | 只看该作者
<>最新消息,村民已经与近日全部获释,整个事件历时50天左右。据了解,被拘的村民都非常了不起,没有签订对方提供的财产损失“证明”,但是村里的其他村民倒是考虑到不签字那些在狱中的村民就得不到释放,他们都已经签订“和解”协议了,就是承诺不再保卫三条桥水流准许水电站建设。</P><>另外据了解,在狱中被打的都是年轻村民,年纪大的还好。下手还真痕,打昏了用冷水泼醒。不过需要声明的是这不关警察的事,不是刑讯逼供,论坛里有些朋友误解了。但是村民的被打和野猪绝对脱不了干系。</P>
100#
发表于 2004-7-18 19:10:40 | 只看该作者
泰顺真是一片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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