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公路管理处昨日透露,从今日起,我市公路沿线旅游标志设置实施新规定。 <BR><BR> 据悉,以往相关公路旅游标志设置管理的规定比较笼统,从而造成标志设置比较混乱,给管理带来一定难度。按照此次出台的新规定,原则上,国家级风景旅游景点的标志牌才能设置在高速公路上,省级重点以上旅游景点标志牌可设置在国、省道上。在设置安排上,先重点后一般,并严格控制,防止过多过滥。标志牌上的文字必须中英文对照,其设置不得影响其它公路指路标志的效果。今后除高速公路出口处前方适当位置外,高速公路其它位置将不再审批设置任何旅游区标志牌,一个出口处只能设置一幅旅游标志牌,内容不超过2至3个景点名称。
<> 根据新规定,所有设置的旅游景点标志的规格尺寸、内容,要征得公路路政管理部门的同意,并按照公路路政管理部门规定的牌面尺寸和杆柱要求设置。标志设置图纸要送辖区路政大队审查后报市公路管理部门批准,其中高速公路上设置旅游标志牌还要上报省公路管理局批准。</P> |